朝阳师专组织评选第八届朝阳市道德模范活动实施方案

作者: 时间:2023-06-02

 

根据中央省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,结合我实际,决定开展第八届朝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立

    第八届朝阳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“助人为乐模范”“见义勇为模范”“诚实守信模范”“敬业奉献模范”和“孝老爱亲模范”五类

二、评选标准

    总体标准:

   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道德素养,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。除已牺牲(或去世)的之外,一般不推荐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

分类标准:

    助人为乐模范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
    见义勇为模范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。

    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
    敬业奉献模范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
    孝老爱亲模范: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、家庭关系和谐,事迹感人,群众广为颂扬。

五、实施步骤

    1.广泛发动推荐。各党总支(支部)推荐候选人名额为每类人选1名,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。各党总支(支部)要扩大视野,拓宽推荐渠道,采取组织推荐、群众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推荐。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、“朝阳好人·身边好人 “文明家庭”等重大典型可优先推荐。

    2.遴选候选人。各党总支(支部)要按照资料审核、深入考察推荐产生候选人。在深入考察时,要向候选人了解有关情况,并向其所在单位、社区(行政村)征求意见,同时根据候选人身份特点,征求当地政法、公安、纪检监察、市场监督、税务、征信等有关部门意见。

    3.上报候选人材料。各党总支(支部)候选人经部门领导审定后,填写朝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,形成候选人事迹材料,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    一要高度重视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。各党总支(支部)要充分认清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统筹协调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各阶段工作。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,形成工作合力,确保按时间节点及时高效完成任务。

    二要扩大视野。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,将组织推荐、公众推荐等多种方式紧密结合起来,确保把重大典型推荐上来。评选活动要立足基层,广泛发动群众参与,充分体现评选活动的群众性,做到群众评、评群众、群众学、学群众,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、得到提高。

三要严格规范。道德模范是道德标杆,是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,必须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、严肃性、权威性和先进性。推荐评选过程要严肃认真、严格标准、严格把关,要坚持原则、公开透明、不走过场,认真做好资料审核、深入考察、集中公示、组织评审领导审定等各环节工作,确保推荐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。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充分尊重群众的评判,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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